龙岩市城市管理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岩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城〔2026〕108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龙岩市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环资〔2026〕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城函〔2026〕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4〕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力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高电梯安全和节能环保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确保2026年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在2026年12月底前开工,有效防范化解住宅电梯安全风险。
三、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制定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公布2026年度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名单;根据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意见进行补助资金拨付。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的开工受理和监督检验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旧电梯报废注销、新电梯使用登记和联合审查盖章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本辖区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做好项目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审查盖章等相关工作。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使用登记和报废注销、联合审查盖章等工作。
属地镇(街)、村(居):负责监督和推动本辖区范围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补助资金联合审查盖章,调解电梯更新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