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三一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决定
(2026年7月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