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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平政〔2026〕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完善和平区“津芯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悦享幸福晚年,现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科学预判,做好前瞻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促进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到2029年,和平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形成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养老服务业态更加多样、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的多元惠老格局。

  到2035年,人人保障、人人享有、人人受益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更加成熟,供给高质量、服务多渠道、产品多领域的养老事业和康养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

  二、主要任务

  (一)织密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工程

  1.优化调整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级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项目配套,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并按协议及时移交。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严禁挤占、侵占或改作他用。(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养老服务网络。“区级一中心”:依托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整合优化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养老服务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养老服务示范、养老服务指导、信息平台等功能。“街道一阵地”:依托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社区一场所”: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推进社区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人数较少、面积较小的社区可在党群服务中心设老年活动室,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顾问、老年助餐、活动场所等服务。(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区域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设

  1.打造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按照“1+N”思路,每个街道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N家社区型嵌入式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三入四嵌一床位”等综合服务功能,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界限,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综合型服务,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街道级养老服务机制。成立街道养老服务协调小组,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统筹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街道级养老服务摸排。依托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开展老年人需求入户调查,重点聚焦失能、独居、高龄群体,形成动态需求台账。制定养老服务供给计划,确保资源向需求集中区域倾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微更新”

  1.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以64个社区居委会为基础,探索统一配置助餐区、活动室、健康监测设备等基础功能,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通过引入自助健康检测机、智能药柜等智能终端设备,提升社区站点科技服务能力。(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专项行动。在条件允许且居民同意的基础上,加装电梯、无障碍坡道、防滑地面等适老化设施,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同步完善楼道扶手、休息座椅、应急呼叫装置等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小区居住适老化、出行便利化、环境安全化水平。(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联动机制。持续开展“银龄行动”,组建社区养老志愿服务队,吸纳退休医生、教师等低龄老人参与,提供日常探访、文娱活动组织等非专业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模式,吸纳物业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为有需要的社区提供日常巡查、紧急呼叫等基础服务;普及专业化养老服务知识,通过律师、医生、民警、营养师、康复师进社区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防诈宣传、康复训练等专项为老服务,帮助老年人群体获取更加专业的养老服务资源。(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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